一宗民商事案件涉及11個訴訟主體,案件打了一年多,我們在接手此案件時就感覺此案內中定有問題。經過開庭,近日終于勝訴。
一起民商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法院自2021年10月立案后,不斷追加主體,總共達到11個主體之多。其中9家單位主體,2位個人主體系被告股東(原告認為無足額出資也被追加進來)。單從訴訟主體如此之多上看,案件就存在問題。案件至今已經打了一年多,標的額2.1億元,廣州幾家大律師所均有代理。
原告系廣州某大型國企投資集團公司,因在與被告、及第三人合作買賣合同中產生糾紛。原告的訴求很受質疑,訴訟證據來源及證明力不足,但訴訟卻一直被推進。
北京德恒(廣州)律師事務所張元龍團隊在辦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受當事人(案件被告)追加委托,加入此關聯的民事案件代理中。
在介入此案件代理后,張元龍律師團隊即發現了案件中內在的隱情,訴求依據合法性受到質疑。
經過律師團隊和被告公司法務反復溝通、交流,拿出本案最恰當、正確的代理思路和方案。在11月時,案件在黃埔區法院第一次開庭,庭審中代理人果斷申請了法官回避,及向法庭提交了正式答辯狀。
案件終于迎來轉機,一年多訴訟,一舉被攻破。
(附法院裁決書):
心語:刑事律師具有較強挑戰訴訟程序及對違法說不的能力。民事案件仍是以請民、商事律師辦理為主,所謂術業各有專攻。只有民事案件,需要以刑事為應訴手段時,可以聘請刑事律師配合成團出庭代理,兩者結合,必定能取得較好的效果。
——張元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