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畢節納雍黃女士等七人被控非法采礦罪案件,在2022年4月14日召開了庭前會議。7月25日至29日,該案在納雍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滿滿五天,北京德恒(廣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元龍律師帶領德恒廣州刑事專業團隊參與了庭審。
在庭審前幾天,委托人黃女士家屬新增加了一名辯護人:王心海律師,原貴州省律師協會會長、貴州省司法廳分管律師工作副廳長、正廳級退休兼職教授。

(張元龍律師和王心海律師)
庭審第一、二天是法庭調查階段。第三天進入對兩位出庭鑒定人發問環節。上午,朱明勇主任向鑒定人發問一個多小時,周立新發問一小時,其他辯護人繼續發問;下午,張元龍律師向鑒定人發問一小時,王心海律師發問半小時。

庭審第五天下午,進入法庭辯論階段,張元龍律師層次分明顯有針對性發言近一個半小時。首先論述了案件立案、指定管轄、非法采礦列入掃黑除惡罪名等諸多#####至今未得到有效解決??胤讲荒鼙忠幻嬉蟊桓嫒耸胤?,另一面又縱容違法存在的雙重標準。
其次,張律師論述了既然控方的指控是依據部分股東召開一次“柴火雞”會議,談及有關界外開采的問題,從而認定被告人具備主觀故意,那么,控方根據刑法主客觀相一致原則,就應全力舉證證明基于“柴火雞”會議討論內容相對應的“大規模越界開采”客觀行為。但是,本案不能完全指證相應的客觀行為,因此偵查不斷在地質災害治理復綠的越界上下功夫,混淆復綠越界和“柴火雞”會議所提越界的關系。而復綠的越界已經得到了國土資源局行政調查和處罰,公安機關不能再就此行為進行二次評價。
最后,張律師提出公安偵查委托的鑒定機構作出的意見存在多處問題和錯誤,不能作為大規模越界開采的證據使用。而本案我們的當事人,并沒有參加“柴火雞”會議,雖然作為名義上董事長,但沒有和其他參會人形成基于“柴火雞”會議上的犯意和聯絡,控方對其的指控僅基于其與其他參會人在復綠越界上的溝通,該指控是有重大存疑且無法排除的。
王心海律師對觀點升華發表近一個小時辯論意見,高屋建瓴,振聾發聵。
朱明勇主任以嫻熟的出庭技能,運用刑法理論與原則對指控的不成立及鑒定意見發表了一個多小時頓挫有力的意見。

貴州畢節陳靜律師等辯護人均發表了很有針對性讓被告人利益最大化的意見。

(庭審結束留影)
